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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牌到拿地,险资在中国楼市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过这一无序的状态可能会有所改观。上周,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资产为不动产的金融产品投资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各类保险机构应当就不动产及基础资产为不动产的金融产品投资情况开展自查。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行业调控进入关键期,保监会摸底保险行业不动产投资现状,是为了规范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运作风险。同时,险资离场也有利于楼市回归理性。
借道入地产业
按照规定,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仅限于商业、办公不动产、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及自用性不动产;同时不得投资或销售商业住宅,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含一级土地开发)、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这也是从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出发,实现保险资金的稳健投资。
在不动产投资领域,2010年保监会印发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应达到“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货币单位,下同)”的要求。
2012年,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基本要求调整为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这也为不少新设立的、尚未达到盈利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开通了一条康庄大道。
此前,保险公司出现在房地产领域最为集中的是当年北京CBD中服地块的拍卖,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拿地,不过现在的保险公司早已多种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如直接买地、买楼、买房企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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