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通辽微电影演员【报名帖】论坛版主招募中!你是论坛的大神儿就来报名吧!招聘市场运营主任\新媒体运营专员\出镜主持等2015年内蒙古计划招400名特岗教师虚位以待  诚邀入驻
查看: 4147|回复: 0

[今日通辽] 库伦旗关于对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奖励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9 14: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
公 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邪教歪理邪说,使用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尤其是利用其发生重大变故诱骗其信奉邪教的;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

(八)举报组织、利用邪教骗敛钱财的;

(九)举报家中存有非正规宗教书籍、刊物、宣传资料、标识等邪教物品的,或是在家门口张贴邪教内容或标识的;

(十)举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

(十一)举报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

(十二)举报与“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以及其他邪教类违法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的。

02

奖励对象

(一)对在库伦旗发生的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举报的人员;

(二)对发现及抓获邪教人员非法活动、预防制止邪教非法行为起到直接作用的人员。

03

奖励措施

(一)举报线索经库伦旗公安局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300~3000元奖励,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情给予更高奖励。

(二)情报线索的价值评估,由库伦旗公安局负责,由库伦旗委政法委负责监督。

04

举报认定和奖励条件

(一)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信息;

(二)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三)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四)多人举报相同内容,经核查后,认定奖励首位举报人员(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五)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七)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05

法律责任

(一)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将保障举报人安全;

(三)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邪教组织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和相关举报线索运行保密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管。

06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库伦第一派出所   :4912914库伦第二派出所   :4819115扣河子派出所      :4897004六家子派出所      :4738121白音花派出所      :4860333额勒顺派出所      :4776022  茫汗派出所         :4790009先进派出所         :4848105水泉派出所         :4718007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当面举报

到库伦旗公安局政保大队或各苏木镇、街道辖区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中共库伦旗委政法委员会
   库伦旗公安局 2024年3月18日

-END-
来源\库伦政法编辑\安淑婷审核\田小超终审\王汉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