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随风飞舞
来自 | 蒲公英Ouryao
背景
近日,笔者所在企业接受了国家药监局组织的注册现场核查,在查看清洁验证方案时老师提出了一项质疑,因清洁验证微生物取样方法中存在着棉签擦拭和接触碟两种,企业只对棉签擦拭微生物回收率进行了试验,平均回收率达到了70%;
但是针对接触碟的方法,企业未开展回收率试验。
正文
问题提出后,负责开展试验的QC人员不知如何回答老师的问题,于是将上述问题反馈给了QA人员,针对此项问题企业内部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
一、验证QA认为需要做,QC应该补充方案完成此项工作,且指南上也建议企业开展棉签擦拭、接触碟的回收率,很多企业还进行了内毒素的相关试验。
二、QC经理认为不需要做,原因主要有以下:
1、微生物非生态分布数据,采用回收率评价不适合;
2、微生物计数是菌落形成单位”进行计数而不是单个微生物,因此统计差异性较大;因此各国关于微生物计数都会加以校正因子,例如药典1105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
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0
为了衔接样品中客观存在的微生物总体事实和具体抽样样品中微生物检验结果之间的关系,基于方法/样品自身的变异,对一般药品参考国外药典采用2倍因子的估计方式,将标准的可接受数值限度定义为 20,200或 2000。但《欧洲药典》8.0 版中,在对植物药微生物计数的判断中,采用了5倍因子的估计方式,即将可接受数值限度定义为5005000。{1}
3、棉签擦拭法回收率与品种方法学回收率有着本质区别,方法学回收率为活菌在培养基中培养,回收率中需要涂抹在钢板上、吹干等操作,微生物生长需要6要素这个基本常识,在钢板上吹干后的微生物是否能生长、生长状态是否受影响这个问题无法评价,因此不建议开展;
4、PDA TR29 6.5.5 {2}对于微生物取样,不适合进行回收率研究以确定表面百分回收率做了如下说明:
第一个原因是微生物检测的计数问题−通常以“菌落形成单位”进行计数而不是单个微生物。
第二个原因是在一个标准的取样回收率研究中,当材质试样晾干时微生物会死亡或失去生存能力。
第三个原因是不清楚选用哪种微生物进行回收率研究。
第四个原因是通常生物负载限度已明显低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工艺性能(如在线灭菌)的水平。因此,即使回收率低(<50%),不引入回收因子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和/或工艺性能。
通常不进行取样表面内毒素的回收率研究。原因之一是洁净表面的内毒素水平通常较低。
此外,只有鲎试剂供应商提供的标准内毒素才可以用于回收率研究,但这些研究无法指示生产过程的内源性内毒素的检测和/或去除情况。
最后,生产容器中内毒素大多存在于污物中。清洁操作本身可以有效清除这种内毒素以及其他污物。
综上所述,QC经理认为微生物棉签擦拭回收率都无需开展,接触碟更不需要进行回收率实验,因此不建议开展此项工作,认为本工作没有实际意义。
总结
最终,QC经理与检查老师经过技术交流,检查老师认同了QC经理的观点,企业无需开展此工作。
曾经有人提问,清洁验证微生物样品是否需要检验控制菌,因为有的产品中要检验控制菌,水作为主要的清洁剂和辅料很重要,收到的回复是如果检验出来控制菌不合格你能确定是哪里引入的吗?水的标准中要求检验控制菌吗?
不知道各位蒲友如何看待微生物棉签擦拭和接触碟取样回收率问题,欢迎留言讨论。我们做验证不应为了做而做,需要思考为什么要做?不做有什么风险?希望本文能给验证工作者带来新的启迪。文章引用:
{1}《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年版
{2}Technical Report No. 29 (Revised 2012)Points to Consider for Cleaning Vali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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