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2〕62号)要求,经逐级遴选、择优推荐,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拟推荐于红梅等2人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通辽市科左后旗乌兰牧骑等5个集体为候选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候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从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通辽市妇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836530
电子邮箱:tlsflfzb2021@163.com
通辽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14日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于红梅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
王 晶 内蒙古金禾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全国巾帼文明岗:
通辽市科左后旗乌兰牧骑
通辽市扎鲁特旗蒙医医院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
通辽市疾病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通辽市职业学院护理系
[color=rgba(0, 0, 0, 0.8)]编辑:秀 荣
[color=rgba(0, 0, 0, 0.8)]撰稿:张悦瑜
[color=rgba(0, 0, 0, 0.8)]终审:包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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