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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民生] 逼死卡车司机的,并不是掉线的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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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09: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赤峰
 有一个叫金德强的大卡车司机,在路过唐山丰润区姜家营联合治超站的时候,因为车上的北斗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掉线了,被当地执法人员罚款2000元。
  金德强对这个罚款结果不能接受,在和执法人员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他在群里留下了一封遗书,然后在检查站,喝农药自杀。


  虽然治超站的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在当天晚上,金德强还是因为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封金德强留下的遗书中,他说自己今年51岁了,干了运输十年,不但没有挣到多少钱,反而落下了一身病。


  他说,感觉自己也活不长了,所以希望用自己的死来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
  金德强的家里有一位70岁的老母亲,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孩子只有15岁。
  遗书里面他还说 “ 儿子姑娘们永别了,我死后好好的疼你的奶奶和母亲,儿子照顾好你妹妹,我死后不要过度悲伤。生气赌气把日子过好。别学我窝窝囊囊一辈子。 ”
  在金德强去世之后,家里人查看了他的银行账户,发现只有6000元钱。
  目前丰润政府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将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并在之后公布调查结果。


  在金德强留下的遗书中,我从他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的是他的绝望,不是那种愤怒的,冲动的绝望,而是一种平静的绝望。
  面对这种绝望,他最后选择了饮下农药,离开了这个世界。
  促成这场悲剧的直接原因,毫无疑问,就是这次超限罚款。
  但是,为什么一个 “ 北斗掉线了 ” 就会被罚款2000元?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金德强所说的 “ 北斗 ” 是北斗卫星定位记录仪,和我们国家的北斗导航系统并不是一回事。


  北斗导航系统是国家所搭建的卫星体系,而这些汽车行驶记录仪,仅仅只是北斗导航系统开放和授权给企业使用的一个方面
  而且这些记录仪为了保证有效,基本上都是双模系统,也就是北斗导航 + GPS两套系统。
  这种开发记录仪的企业有几十个,大车司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用不同的卫星定位记录仪。


  在2013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规定了所有的大货车必须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这个设备能显示大车的实时位置,路线,还有车速等等,也会在出事故的时候进行记录,保障大车司机的权益。
  这些记录仪所记录的数据会在运输企业的软件平台上实时显示,同时也会进入交管部门的平台。


  而且它还会记录大车司机的疲劳驾驶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了,每开4小时就要休息20分钟,它会记录时间之后对大车司机发出警报。
  很多的大车司机为了多拉活,经常会通宵不休息一直开车,结果因为疲劳驾驶酿成了很多悲剧。


  这个记录仪的作用之一就是保证大车司机不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
  可以说,北斗卫星定位记录仪保障的不仅仅是其他司机的安全,也是大车司机本人的安全。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这个要求安装的记录仪却成为了很多大车司机的 “ 噩梦 ” 。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这个管理办法中的还规定了,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而该法规还规定,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就给了实际执法中很多地区的执法人员操作的空间了。
  从这次金额来看,金德强被罚款的依据就是这第38条。
  也就是说,丰润区姜家营联合治超站的工作人员认为金德强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或者篡改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情况。
  但是问题是,执法人员是如何认定他存在这种行为的呢?
  我们根据金德强的说法,可以发现,他说这是因为这个北斗卫星记录仪掉线了。
  照理来说,这个北斗卫星记录仪是都是双模的,有北斗和GPS 两套系统,可以保证一直在线。所以,似乎可以保证不会掉线,一直在线。


  但实际上,北斗卫星本身是好的,但是接收卫星的信号机器却并不一定都是好的。
  在交通部公布的2020年度的质量抽查结果中,北斗导航记录仪的抽样合格率仅为70.4%。
  点击查看大图 ▼


  也就是说,有相当一大部分的记录仪可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这其中,就包含了掉线,偏离路线等各种情况。
  可是,一旦掉线了,不管是不是司机主动拔线,就直接罚司机,这明显是不合理。
  而我们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这个记录仪出现问题了,要处罚的也不是司机,而是经营者。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中,相关的被处罚人是 “ 道路运输经营者 ”,也就是《 道路运输证 》 “ 业户名称 ” 里记载的经营者。
  如果金德强的车是自己的,那么罚他还是有法可依,而如果他的车是公司的,他仅仅是租车,那么罚款的就应该是公司,而不是他个人。
  说实话,差评君我想说,可能有些司机很讨厌这个北斗定位记录仪,每年要交钱不说,还会各种监控司机的行为。




  而且在行驶过程中,4小时就要休息20分钟,有的时候赶上时间紧,司机就想赶紧到目的地,又怕被疲劳驾驶记录。
  网购平台上你也不难搜到改装的导航记录仪,这些记录仪甚至号称能够随意设置司机姓名,速度,打印小票。


  那么,在这其中,有没有司机自己拔线的?可能会有。
  有没有司机改装这个卫星记录仪,为了多拉活的?也可能会有。
  但是这些事情并不是某些执法人员随意罚款的依据,执法部门是不是在罚款之前应该调查清楚,到底是主观行为,还是客观因素?
  大车司机每天拉货,能赚钱最多一天也就3、400 。赶上一个罚款,好几天都白干。要是扣了车,更是一家老小连吃饭的家伙都没有了。
  根据统计,中国有大约3000万大车司机,他们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原来根本没人关注。后来有些司机在快手上上传自己的日常生活。他们的生活才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然而,在实际的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他们要面临的却是种种困难。
  有大车司机运送蔬菜绿色通道,在各个收费站都正常通过,但是到了某个收费站检查却说,菜叶不新鲜不算绿色通道,硬是要了1000多的过路费。


  还有大车司机把一块布不小心放到车厢内,结果被说是混装,不算是新鲜蔬菜了,也要了过路费。


  我觉得。。。法律终究是人定的,也是人来执行的,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执法者也许也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来进行执法。。。
  回到这件事情上,如果做定位仪的厂商,对自己的产品负责,没有出现掉线的情况。。。
  如果执法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多调查之后再进行处理。。。
  如果金德强能够想开一些,多考虑考虑自己的老母亲和孩子。。。
  如果有那么多的如果,有一个发生。。。
  这么这场悲剧,是不是,就有可能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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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09:0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内蒙古赤峰
披着工装的渣子,不是政策不好,是流氓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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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17:0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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