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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霍林河] “诉非分流”衔接配合 便捷高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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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5 19: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谢谢法院,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拿到了案款!”当事人洪某昌向诉前调解法官连声道谢。
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前来了5位当事人,他们向导诉人员咨询立案事宜,希望通过诉讼解决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导诉人员通过耐心询问了解案情并仔细查阅了材料,发现该起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且5位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按程序将此案分流至专职调解法官处,利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诉非分流”衔接配合 便捷高效化解纠纷-1.jpg





案件承办法官在查阅案件卷宗、厘清争议焦点后,先后约见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洪某成为陈某提供劳务从事煤炭运输工作,由陈某提供交通运输工具。2020年6月17日,洪某成驾驶陈某提供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炭时车辆下道仰翻,造成洪某成当场死亡。得知陈某是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后,洪某成的家属春某、洪某晶、洪某、洪某昌、柏某决定到法院起诉陈某、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要求陈某、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1224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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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将争议金额缩小到两方都认可的范围后,再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办案法官考虑到申请人均为蒙古族,汉语表达不太流畅,专门联系了蒙汉兼通的法院干警到调解现场帮助翻译。经过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面对面”调解,着重分析案情、析法辩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陈某、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当场给付了赔偿款,一起涉及几十万标的额的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得以成功化解。


“诉非分流”衔接配合 便捷高效化解纠纷-3.jpg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诉非分流对接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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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3: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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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6: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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