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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权威:谣言!扎鲁特旗大医院确认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辟谣: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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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1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赤峰
微新社通辽消息:1月23日20:22分,网民王某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帖称:“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的大医院已经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的消息,造成百姓恐慌。经扎鲁特旗网络舆情监测预**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扎鲁特旗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员核实,均证实此消息系谣言。
    1月24日,王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扎鲁特旗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目前,网上出现个别人编造、散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实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网信部门将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各类网上信息持续巡查,严肃处置属地造谣传谣的各类网络平台。
    在此,扎鲁特旗网络舆情监测预**务中心、扎鲁特旗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提醒广大网友,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网络传播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不跟风、不推发、不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造谣传谣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1.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属于违法行为,微信属于公共平台。在公共平台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随意转发是违法的,而编造、故意散发此类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法律制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5-7237568

                 扎鲁特旗网络舆情监测预**务中心
                 扎鲁特旗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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