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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女班主任抽打逃课学生受重罚引争议:老师惩戒学生究竟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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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15: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赤峰
3个多月来,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某经历了诸多波折。

因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在遭受停职一个月等处罚后,杨某某又被追加包括解聘、纳入该县信用评价系统“黑名单”等处理。 事发后,杨某某的学生多为这位“好老师”鸣不平。而网友们观点不一,争议四起:对杨某某的处罚是否过重?教师不能惩戒学生了吗?教师的惩戒权和体罚的界限到底是什么? 一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29日,起因源于学生“逃课”。 “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被该班班主任杨某某安排学生叫回,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抽打。”网传文件《五莲二中关于杨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理决定》表示,该事造成了不良影响。 “杨某某身为教师,私自体罚学生,违反了学校及上级规定。”5月5日,五莲二中对其做出处分决定: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承担受伤学生诊疗费。 事发前,杨老师被学校称为“女神”。


该校微信公众号2017年发布过一篇关于杨某某的文章,题为《爱心育桃李,智慧写人生》。文章提到,杨老师是山东省艺术教育先进个人、日照市优秀班主任、五莲县优秀教师和“巾帼岗位明星”。 “其实当老师很平凡,只是拥有更多热爱别人孩子的机会,我是老师,爱学生,也是本能。”文章称,杨老师用十几年的真诚和努力,陪伴、鼓励、帮助孩子。她教过的学生有两位是日照市高考状元,还有一位考入北京大学。 事发后,也有多名自称杨老师学生的网友表示,杨某某是名好老师,“多次班级成绩年级第一,不但教书而且育人,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不计其数”。 二 杨老师自认为“平凡”的工作很快丢了。 7月2日,五莲县教体局做出追加处罚:扣发杨某某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2019年新学年不再与杨某某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杨某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评价系统“黑名单”。 “在教学楼楼道内,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等实施体罚、批评教育十多分钟。”五莲广电网发布的一则新闻公布了更多细节。


“对。”8月1日,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称杨某某的确用脚踢了学生。 除了增加“脚踢”等内容,事发原因也有变化。上述文章表示,当天五莲二中2名初三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老师杨某某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杨某某抽打学生后,学生李某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 “这比原来的‘逃课’更加具体详细”,五莲县教体局人事科一名工作人员7月11日向澎湃新闻解释道。 处理很快下来,但学生家长不服。“教师体罚殴打学生下手太重,已越过了正规管教学生的底线,按照相关法规应从严处理。” “无视国家教育法规及上级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公然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如不严肃处理,难以防微杜渐。”上述新闻显示,当地部门基于此对杨某某做出追加处罚。 三 杨某某被重罚的消息传出,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 不少人认为,该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用课本抽打、脚踢学生长达十多分钟,造成学生多处红肿,情节严重。不管杨某某此前是名如何优秀的老师,此次所为违法违规,理应受到处罚。况且,体罚是暴力手段,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也规定了教师实施体罚要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但具体何为体罚,法律条文并未说明。 “以后该如何管理学生?谁还敢当负责任的老师?”也有网友认为,涉事学生中考前夕逃课,杨某某对其管教是正确的。体罚虽有不对,但当地教育部门有迫于家长压力处罚过重之嫌,会寒了许多教师的心。 “处罚有些过了,这会对老师造成一生的打击。”一名县级中学班主任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杨某某体罚学生肯定有错,但也事出有因。 “就五莲二中这个事件而言,学校和教体局处理当事教师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在尚无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的‘空白期’,也可以对当事教师从宽处理,毕竟社会各界对此事还有极大争议,旧习惯总有一定的惯性。”《齐鲁晚报》7月10日评论此事时说。 教师惩戒权不明确,是问题所在。 “如果学生屡教不改,家长也不配合,老师最后其实会放弃这个学生。”上述中学班主任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对如何惩戒学生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学校和教师都处于尴尬境地。 “我们不敢管,也不愿管了。”一名小学教师称,此前有一位同事用打手心的方式惩罚学生,家长发现后闹到学校,导致该名教师被批评处分。 教师还能惩戒学生吗?应该如何行使教育惩戒权?对于顽劣的学生,该如何管教?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原北大附中校长康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教师保留惩戒权是必要的。但惩戒权在概念上很难统一,且程度很宽泛。“如果说可以打,但是什么时候能打?打哪里?打多重?打多长时间?没有立法和准确的实施细则,实施起来很难。” 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正在研究制定教师惩戒权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尽快出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后,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8月1日公开回应称。 康健表示,惩戒甚至体罚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现实教学中更多的问题在于歧视和侮辱学生。这就需要教师提高师德,尊重和理解学生,“老师爱孩子的话,下手的轻重自然会知道”。 此外,惩戒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靠先进的教育手段,比如对犯错的学生采取“个人谈话法”等。教师应该通过不断学习,掌握更多合适正确的教育方法。 “孩子的教育不单单是教师的责任,也需要家庭和整个社会的参与。”上述班主任称,父母平时的关爱和引导,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影响。 康健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能把所有矛盾集中在教师个人身上,讨论杨某某事件时也不能局限于惩戒权,而是全面考量事件的真实情况和整个社会背景,比如留守儿童问题、部分地区教育观念落后问题。教育也应该结合当下儿童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家庭和社会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和系统。


7月28日,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 对于为何撤销这一决定,中国新闻周刊先后致电五莲县政府、宣传部、教体局,均未获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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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6 21:5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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