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内蒙古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从源头扼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滋生和蔓延,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
(一)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校与校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
(五)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六)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七)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项重点整治内容分别明确了责任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指导各盟市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盟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承担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和校长考评范畴,将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纳入学校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坚持“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各中小学校对本单位的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治理承担直接责任,教师与学校要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对仍然顶风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聘用在职教师或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提供场所行为,一经查实坚决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19年教育民生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建立举报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从今年6月持续到9月。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盟市专项治理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个人和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和培训机构的相关责任。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惩处人民群众身边教育“微腐败”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完善严禁有偿补课等行为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公开力度,形成威慑力,努力营造广大在职中小学教师“不能补、不敢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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