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旗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单海燕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医保资金,原分管副局长孙静博、原业务一股股长唐晓冬玩忽职守问题。2010年至2014年9月,原医保局工作人员单海燕利用负责旗直单位医保卡充值工作的职务便利,向11名死亡职工的医保卡中充值医保资金,套取现金2,109,752.00元,并将其中1,852,951.50元占为己有,时任医保局分管业务股工作的副局长孙静博、时任业务一股股长唐晓冬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7年7月19日,旗监察局给予单海燕开除公职处分,分别给予孙静博、唐晓冬撤职处分,三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海日罕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格日乐图,会计李臣套取松毛虫防治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海日罕林场会计李臣在党支部书记、场长格日乐图安排下,以林场名义与5名场职工签定松毛虫防治施工合同,套取项目款197,600。00元。2017年6月20日,旗纪委分别给予格日乐图、李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嘎达苏种畜场学校原校长包春辉、原出纳员吕云飞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经时任嘎达苏学校校长包春辉决定,时任出纳员吕云飞经手,先后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扣取了学校七名长期请假教师的部分工资,合计47,500.00元;于2011年,收取学校70亩校田地承包费68,000.00元,两笔款项均用于账外支出。2017年6月20日,旗纪委给予包春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吕云飞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6月26日,旗教体局给予包春辉行政免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