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女声 通辽女声
今天
重
要
通
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动力,引领广大妇女在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巾帼力量,全国妇联决定,在2019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具体要
求
如
下
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
✪全国巾帼文明岗 2000 个(通辽市3个名额)
全国巾帼文明岗表彰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 ( 店) 、小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脱贫、双创等各类基地。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1000 名(通辽市2个名额)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表彰对象为在各行各业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500 个(通辽市1个名额)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妇女民生、推动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的涉农部门优秀团队。
评选条件
(一) 全国巾帼文明岗
▶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 60% 以上。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 3 人以上 ( 含 3人) 。
▶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或行业 ( 系统) 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授予。
▶优先推荐为实现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我为项目建设作贡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行政审批部门窗口班组,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各类巾帼脱贫示范基地、新型农牧业经营组织。
(二)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包括在内地 ( 大陆) 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 坚定“ 四个自信” ,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 创业创新巾帼行动”“ 巾帼脱贫行动”“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或行业 (系统) 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综合考量候选人在政治、业绩、社会信用等方面的表现,注重向生产一线的劳动妇女倾斜,基层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参评比例须占到50%以上。
(三)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妇女发展需求,为促进妇女发展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组织发动妇女发展产业、创业就业、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关注妇女发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为妇女平等参与发展、共享改革成果提供有效保障和服务。
▶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或行业 ( 系统) 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推选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须为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涉农集体,也包括在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的涉农部门优秀团队。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系统干部参评比例不得超过先进个人的10%,妇联系统的参评单位比例不超过先进集体的15%。请各盟市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各奖项涉农比例,全区总体涉农比例将在40%以上。
报名方式
中区市直部门可直接向市妇联申报,其他地方到所属旗县市区妇联申报。
截止日期:截止到2019年1月16日下班前
报名邮箱:tlsflfzb@163.com
联系人:周月飞
联系电话:0475——8836533 18304750026
附件1:
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单位及岗组名称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推荐单位党委或
组织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活动相关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中央和国家机关、 金融系统、 中央军委、 团体会员及相关社会组织填报)
附件2:
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单位及岗组名称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省 (自治区、 直辖
市) 妇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各省区市妇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填报)
附件3: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推荐单位党委或
组织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活动相关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中央和国家机关、 金融系统、 中央军委、 团体会员及相关社会组织填报)
附件4: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省 (自治区、 直辖
市) 妇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各省区市妇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填报)
附件5: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推荐单位党委或
组织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活动相关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中央和国家机关、 金融系统、 中央军委、 团体会员及相关社会组织填报)
附件6: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500 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省 (自治区、 直辖
市) 妇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各省区市妇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填报)
附件7:
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曾获主要荣誉
附件8: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曾获主要荣誉
附件9: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曾获主要荣誉
编辑:张滢蕾
往期回顾
●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找亮点看颜值,妇联组织述职报告会有精彩!
●锦旗来了,只因“她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