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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民生] 这可咋办?一男子在通辽捡到一只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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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10: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
沈阳的陈先生在通辽市工作,前天原本是他返回沈阳休假的日子,可没成想,自己的行程却被一位特殊的“客人”耽搁了,而这位“客人”竟是一只猴!

受伤猕猴偶遇好心人
千里寻医帮它找个家

       看到这儿,大家肯定要想了,人咋还能被猴儿耽误行程了,听着都新鲜,而且这猴儿又是从何而来呢?

       事情是这样的,陈先生是干工程的,天寒地冻的,工作也干不了了,陈先生就和工友打算回家休假了,临走的前一天,大伙儿就去林子里遛达逛逛!谁成想,遇见只猴子!

一般大伙儿印象里的猴子都应该是上蹿下跳,活泼机灵的,可陈先生看的这只小猴儿,在一个不大点的小笼子里,腿上有明显的伤痕,小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可怜巴巴的,让陈先生这心可不好受了!
       最近这几天,辽宁最低温都已经跌破-20℃了,通辽气温更冷,这冰天雪地的,小猴还有伤,说实话,陈先生要不出手相救啊,这小生命很难维持!
先不说谁这么残忍,把小猴儿伤成这样,弃之不管,陈先生把小猴子拿回了住处,好吃好喝地为它补充营养,小猴子也是吃的好睡的好,很快精神头就恢复了。但是陈先生也是要回家的,看着可怜的小猴子,陈先生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带着小猴儿回到沈阳进行治疗。

       在回沈阳的路上,陈先生联系了《新北方》,希望能够提供帮助,让小猴子有个家。随后,《新北方》记者将视频转给了辽宁省野保站,工作人员初步确定,这是一只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这只小猕猴进行治疗,并在沈阳安家落户。

      小编曾经在各种视频软件上,看见有出售猴子的相关视频,在这儿,警告某些心图不轨的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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