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8093|回复: 2

[今日霍林河] 古诗词中觅法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16 19: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诗词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华,它们或大气磅礴,或细腻婉约,短短数行,就能描绘出开阔的画面,蕴含深远的意境。古人对文字的运用,令人叹服。不过,今天我们要谈的不是古文的遣词造句,而是要穿越古今,用现代法律知识对古诗词进行新的解读。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唐罗隐《蜂》

一句“为谁辛苦为谁甜”,实际上涉及了孳息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比如果树上结出的果实、奶牛挤出的牛奶、母羊生下的小羊等;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银行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很显然,蜂蜜是由蜜蜂产生的天然孳息。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蜂蜜原则上由蜜蜂的所有权人取得;但是如果蜜蜂的所有权人将蜜蜂出租给他人,在出租的这段时间里,租借蜜蜂的人对蜂蜜享有所有权,当然如果两人另有约定的话,则依约定。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唐杜牧《赤壁》

这两句诗的意思是:折断的战戟沉在泥沙中并未被销蚀,自己将它磨洗后认出是前朝遗物。假如杜牧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这件折断的战戟就是反映三国时期军事情况的代表性实物,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关于文物的物权归属,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发现文物,不能据为己有,应及时上报或上交国家。对于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或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宋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

“亲射虎,看孙郎”来自一个典故:据《三国志》记载,孙权在庱亭骑马射虎,坐骑为虎所伤,他下马与虎搏斗并将老虎杀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虎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假如孙权射老虎是因为老虎袭击在前,杀死老虎是迫不得已,则他的行为可能构成紧急避险,从而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面对老虎的袭击,孙权的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必须要采取一定的自救措施,即杀死老虎。在法律上,人的生命利益高于动物的生命安全。因此,孙权的行为可被视为紧急避险。

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清 袁枚《所见》

“牧童”是古诗里常出现的人物形象,指放牛、羊的儿童。牧童多为穷人家的孩子,早早就要替家庭分担劳务,没有进入学堂读书的机会。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现代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不收学杂费的规定大大减轻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如果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入学读书,则侵犯了儿童的受教育权,应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古诗词的内容多来源于生活,而法律又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某些古诗词能用现代法律知识进行延伸解读,也就不奇怪了。虽然对于古诗词,艺术鉴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偶尔换个角度去看它们,也是很有意思的,大家有时间的时候,不妨试试看吧。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杂志中学版2017年第2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6 21: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能不能也回复我一下,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6 21: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沈阳
帮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