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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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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2 10: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通辽
       2013年7月19日22时许,在贵州省毕节市青场镇与野角镇的交界打儿窝村民小组处,驾驶员赵雄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苏DMT739的黑色小轿车被一辆车牌号为贵F03951装有煤炭的大货车侧翻后压着,致该辆小轿车上一名叫赵澳的小女孩死亡。(赵澳,赵雄之女,汉族,现年14岁,云南省镇雄县鱼洞村河边组住人。)
      该事故发生后,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毕节市公安局要赵雄先拿着对方五万元安葬费后再走相关司法程序。赵雄称走司法程序太难,诉求毕节市公安局帮助其作一次性调解处理,赵雄诉求未实现,由于气候较热,害怕赵澳尸体腐烂,赵雄请亲戚帮忙在镇雄县城租了一冰棺将赵澳尸体冷冻。毕节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将赵澳尸体强行运走,并将赵雄强行带走,赵雄撕心裂肺地高喊:天啊!我女儿的死,只是求你们公安机关帮助调处,我并没堵断公路,而且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故,你们今天就强制执行。2013年7月19日22时事故发生,2013年7月20日17时30分左右强制执行赵澳尸体,期间20小时左右,还不满24小时!死者家属对事故处置情况的想法:1事故发生后调解时间短,到强制执行只是20小时,死者家属还未作好心里准备就强制执行,2毕节市公安局交警告知的是在十个工作日内安葬死者,3强制执行死者尸体时不敢接受群众监督,因为他们抢正用于拍摄现场执法情况的群众的手机,4死者赵澳母亲未赶到事故现场,死者赵澳就被强制执行运走,赵澳母亲心里万分痛苦,因为很想看看现场究竟的她未如愿以偿(公平,正义是人民警察执法的生命线嘛)该条公路已经多次修理,到如今仍然没有修好,事故现场的公路旁边摆放多堆沙石,导致原本不杂标准的二级公路的行车路面更窄,公路前后左右无任何警示牌告知过路车辆,更进一步增加该路行车的危险度,沿着这条公路,随时可见严重超载超线的大货车,这说明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到位,宗上,赵澳年轻的生命更应唤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而不是执行完本事故后就完事,更多的应是查找事故背后的源头,谢谢大家当时围观群众用手机拍摄现场时,现场执法民警抢走群众手机,将照片删除,这分明不敢接受群众监督啊此次事故的处置,从时间上看肇事方关系太好,所以现场处置快,时间短,带头领导很勇敢,更多的体现权利,特权思想严重,没有更细心地做群众工作,无安抚死者家属,好像来到现场就是要干强制执行工作的。
      从死者家属来看,家属太渺小了,不想发生的一幕硬是上演,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同样的交通事故,有多少起像这样处置快的呢?多数老百姓都知道,至少也要给个两三天作准备吧?警察大爷些,带头来强制执行的领导长官!死者家是云南的,云南省的啊!跨省!你带头的领导是也是人啊,有点同情心好吗?你是人民的警察,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宗旨,而你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从事故发生到强制执行不到20小时啊!真是欺负咋们贫苦老百姓!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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