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暖自知 发表于 2024-5-1 13:56:59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新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增强红十字会救助能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2024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公益活动。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博爱一日捐”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筹集“博爱一日捐”善款1734.44万元,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大病和困难职工救助、博爱家园等公益项目做了大量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公益事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搭建公益服务平台,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人道资源,共同参与人道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支持当地红十字会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二、认真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进一步提升“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支持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募捐活动。要集中宣传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人道事业的公益载体。要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培育干部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为民服务思想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三、切实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
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严谨规范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各类媒体、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要持续强化监事会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募捐时间、范围和额度
(一)募捐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6月底结束。
(二)参与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市中区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三)捐款额度:倡议每名干部职工捐出个人一天的收入(即每人每月全额工资除以30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
(四)捐款方法:市直、中区直各部门及国有、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募捐款交至市红十字会,旗县市区的募捐款交至当地红十字会,市直各系统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募捐活动,以系统为单位上缴募捐款,各捐款单位要报送捐款名单(电子版报送邮箱tlshhqxj@163.com,纸质版盖公章送至通辽市红十字会309室)。
五、通辽市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方式
(一)直接捐款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268号通辽市红十字会大楼。联系电话:8212699、8212357、8253722(传真)。
(二)银行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通辽永清大街支行,开户名称:通辽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账号:0609051429200019923。
(三)二维码捐款
1. 各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扫码捐款,填写捐款单位全称、捐款金额,并在备注中填写“博爱一日捐”、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未备注单位的个人捐款,在网络平台上将以个人姓名进行公示)。
2. 捐款后请及时到市红十字会开具捐款发票。

附件:捐款二维码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网开发区交警重要通知!涉及以下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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