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 发表于 2022-12-26 15:32:14

扎鲁特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为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面恢复全旗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12月7日22时起,所有临时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居民全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银行、加油站、理发店、药店、便利店等各行业场所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恢复营业前必须经主管行业部门同意,场所开放后要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到“人、物、环境”同防,稳妥有序恢复经营。对返工返岗工作人员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抗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三、生产经营场所要定期开展全面消毒消杀,对进入场所的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不聚集等防疫措施。四、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医疗机构等特殊人群集中的场所,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管理流程,落实预约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五、属地苏木镇场、街道要对本区域生产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属地部门联动配合,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生产经营场所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六、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教育培训场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通知适时恢复线下教学。七、有序流动后暂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根据“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八、各地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相关行业开放管控的具体举措。九、广大人民群众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到经营场所消费时,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取移动支付。按照“愿接尽接、应接尽接”的原则,提倡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扎鲁特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来源 | 扎鲁特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 | 塔娜
校对 | 许红霞 石若冰 马洪霞
审核 | 阿力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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