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梦龙 发表于 2021-1-5 14:25:39

关于规范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的通告

按照巩固提升创城成果整体要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对露天市场(圈楼)、三角公园市场、大市场、金通市场4个农贸市场周边“门前五包”、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等影响秩序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管大队将派驻专人对市场周边进行全天监管,采取定人定岗定责方式,进行静态执法,同时联合市场监管、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整治行动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定时巡查联合动态执法。

      二、市场周边各商户要严格执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得超出门店范围经营,严禁占道经营。对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立即查扣并处罚款。对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商户,城管大队将对其进行约谈劝导;约谈劝导后仍然拒绝执行或执行达不到“门前五包”责任标准商户,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三、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要求:一是城管大队将在各大市场周边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相应指示牌及划定区域标识,骑行人必须按指示牌标识及划定区域进行停放,且车头一律朝向路外,凡是不听劝阻者,城管大队将进行相应处罚。二是共享单车经营者在主城区4个农贸市场周边增设人员,按照相关管理标准规范摆放或将市民使用后的共享单车运输至指定停放区域;多次无法及时执行的,将约谈共享单车经营者;约谈后仍然拒绝执行或执行达不到相关管理条例的,向社会公示并责令其经营者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退出主城区经营范围,并清理其未退出遗留车辆。

      四、机动车临时停车停放要求:一是杜绝一切短时间内的违规停车,违者城管大队将给予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联合交警部门强制停车人立即驶离,如不配合依法扣留。二是对于在临时停车区域符合临时停车要求的,驾驶人员临时停车不得超过5分钟,如超过时间将给予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是长时间内违规停车的车辆视为“僵尸车”,城管大队将联合交警部门查找车辆信息,并依法拖走扣留。

      五、农贸市场送货车辆的停放要求:一是农贸市场送货车辆的指定行进区域、停车区域。二是即日起将根据运送货物实际制发“送货车辆通行牌”,或收货商户手持“送货车辆通行牌”至指定货车入口处接车,其余车辆将无法通过城管大队指定的送货车辆通行路口。

      六、严禁停车区域要求:未划定停车区域的,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各消防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大市场西门门前广场区域,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其他禁止停放区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七、请广大市民、经营业主自觉维护市场及周边经营环境秩序。对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城管大队将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扰乱市场周边经营环境秩序或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特此通告
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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