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告
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严格根据公告要求落实稳定和扩大消费政策,为确保按照公告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起落实禁止为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现将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进口轻型汽车必须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
特此公告。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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