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主城区市场周边秩序的通告
为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监管, 根据《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依法取缔三中市场、大市场、钢窗厂、九中早夜市市场等主城区所有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违法生产加工等影响经营秩序、市容环境的行为。
二、市场周边临街的经营户不得超出门店范围经营;市场周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要按规定有序停放,确保市场周边通道畅通。
三、请广大市民、经营户自觉维护市场及周边经营环境秩序。
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扰乱市场周边经营环境秩序或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打击。
特此通告
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20日
挽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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