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才 发表于 2019-9-5 17:16:29

关于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办法》和《通辽市创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19】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期限

2019年9月9日——2019年11月30日

二、办理地点

   常住地社区、各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三、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1. 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未被用人单位录用且签订劳动合同的。
3. 2019年度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4. 在2019年度内未享受无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以及历年未发生逾期未偿还行为的。

5. 按规定未达到社保补贴期满的。

四、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000.16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838.84元、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00元的2/3给予补贴。

五、本人提供资料

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5、6、7、9页)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三份。(注:所有复印件都需持原件办理)

六、办理流程

   社区办理,严格把关,核准三项前置条件和目前就业状态,填写《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并在社区明显处所进行张贴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上报街道审核,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社保补贴申请人身份为非法人、股权人、稳定就业人员,无异议上报就业局。由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就业局,就业局通过网银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七、关于2020年申请社保补贴的注意事项                        

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的社保补贴,并且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可申请此补贴。因此,想要享受2020年全年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实现灵活就业。(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低保证》(首页,本人页)原件、《残疾证》以上复印件各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

开鲁县就业服务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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